公安学在高等教育专业学科序列中被列为一级学科。公安学主要以公安机关的司法和执法为研究内容是偏离了公安学应该具有的学科性质。准确地说,公安学所要研究的内容与法律或法制有关,但又不仅仅是法律科学范围以内的内容。法维护人类社会的安全、稳定和秩序,但有关人类社会安全、稳定和秩序的事物不仅仅是法。所以,与其说公安学是法学中的学科,不如说公安学属于法学以外的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是一组相互关联的研究人类行为各个不同方面的学科。社会科学包括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政治学和人类学。”其中社会学的研究范围最为广泛,文化问题、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群体问题、性的问题、阶级或阶层问题、种族和民族问题、性别和年龄问题、家庭问题、教育问题、宗教问题、科学问题、经济秩序问题、政治秩序问题、人口与健康问题、城市化问题、社会变迁问题、社会运动问题、现代化问题,几乎人类社会的所有方面社会学都作研究,但是,唯独在社会安全方面,社会学研究却很少涉及。因此,公安学应该成为补足这种研究缺陷的社会科学学科。
当然,公安学中还包括自然科学(主要是技术科学)的内容,自然科学即“关于自然界发展规律的知识体系,是人类改造自然的的实践经验的总结”。在公安学中,自然科学技术有着越来越多的应用,因此,不能把公安学看成是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技术在公安学的应用有着以下的特点:1、其最终目标,不是像用于生产行为那样为了解决片段自然办的矛盾问题,而是为了调整社会关系,解决违法犯罪问题。2、公安行为需要什么技术手段,如何应用它们,都要服从法律、政策和制度的规定。